為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,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,防范化解銀行業風險,銀監會近日發布《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。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。
一、發布《指導意見》的背景是什么?
答:近年來,在黨中央、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,銀行業整體運行平穩,但面臨的風險形勢依舊復雜。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,銀監會印發了《指導意見》,決定進一步加強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,目的是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處置一批重點風險點,消除一批風險隱患,在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的同時,進一步提升風險管理水平。
二、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目標和原則是什么?
答:加強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,將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,按照堅持底線思維、分類施策、穩妥推進、標本兼治的基本原則,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,切實防范化解銀行業當前面臨的突出風險,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。
三、《指導意見》重點防控哪些類型風險,有哪些主要要求?
答:《指導意見》重點防控以下類型風險:一是加強信用風險管控,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摸清風險底數,落實信貸及類信貸資產的分類標準和操作流程,真實、準確和動態地反映資產風險狀況;加強統一授信、統一管理,加強新增授信客戶風險評估,嚴格不同層級的審批權限。二是完善流動性風險治理體系,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風險監測覆蓋,加強重點機構管控,創新風險防控手段,定期開展壓力測試,完善流動性風險應對預案,提前做好應對準備。三是加強債券投資業務管理,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健全債券交易內控制度,強化債券業務集中管理機制,加強債券風險監測防控,嚴格控制投資杠桿。四是強化同業業務整治,從控制業務增量、做實穿透管理、消化存量風險、嚴查違規行為等方面明確監管要求。五是規范銀行理財和代銷業務,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理財業務風險管控,規范銀行理財產品設計,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,審慎開展代銷業務。六是防范房地產領域風險,要求分類實施房地產信貸調控,強化房地產風險管控,加強房地產押品管理。七是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管控,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,強化融資平臺風險管控,規范開展新型業務模式,加強對高風險區域的風險防控。八是穩妥推進互聯網金融風險治理,要求持續推進網絡借貸平臺(P2P)風險專項整治,做好校園網貸、“現金貸”業務的清理整頓工作。九是加強外部沖擊風險監測,要求重點防范跨境業務風險和社會金融風險,嚴厲打擊非法集資,防止民間金融風險向銀行業傳遞。十是其他風險防控,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案件風險防范,強化信息科技風險防控,加強預期管理,維護銀行業經營穩定。
四、如何確保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取得實效?
答:一是強化落實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風險防控主體責任,高度重視風險防控工作,實行“一把手”負責制,制定可行性、針對性強的實施方案,嚴格自查整改。二是強化問責。各級監管機構要做到守土有責,及時開展工作督查,對自查整改不到位、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機構,要嚴肅問責。三是強化督導。銀監會將根據風險防控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,推動風險防控工作有序開展。